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在实施收费前,应当依法领取收费票据,并在收费公路及相关收费设施交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收取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