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应当建立和完善综合协调、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督办落实、定期通报、跟踪回访等运行管理机制。设区的市、县(市、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督促指导下级平台的工作。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