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对营商环境进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