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镇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