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依法给予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特殊、优先保护。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