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共用共享、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与燃气经营者的用户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燃气安全全过程监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