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误导、捆绑或者强迫提供服务,不得限制使用自带的合法丧葬用品。殡葬服务单位应当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在服务场所显要位置公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殡葬服务单位应当维护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不得超范围获取、非法使用、出售、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以及家庭信息。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