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严格限制公墓的使用年限。墓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十年,逾期应当重新办理手续。墓位(格位)管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墓地(陵园)的绿化、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