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道里区、双城区、五常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