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的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