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章 质量责任第八条有效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依据本条例规定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