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重要部位随时进行监督,发现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采取解决措施。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