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工程竣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