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第十六条有效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