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