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