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