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