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可以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本条例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