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技术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