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章 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设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基金,明确补偿范围,制定具体补偿办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