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统筹解决农贸市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信息化、智慧化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