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服务第三十七条有效支持自贸试验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大宗商品贸易、境外承包工程、边民互市等领域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鼓励自贸试验区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探索开展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转让贸易融资资产等金融业务创新。鼓励开展现钞跨境调运,优化现钞押运出入合作中心通关程序。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