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自贸试验区采取下列措施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一)深化金融服务和开放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等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投融资结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二)鼓励保险机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开展线上保单融资;(三)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