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第二十一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构建对外投资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境外投资全周期监管与服务,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企业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境外投资,与国内产业衔接、产能互补、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