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深化产业、人才、技术、经贸合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