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促进第十九条有效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足资源禀赋,完善口岸经济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支持境内外、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集群发展,促进区域融合、兵地融合,构建差异化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