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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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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有效

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能源设施改造升级,根据口岸实际,实施口岸污染区治理、节能供暖改造,加快综合能源、清洁能源等基地建设。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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