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能源设施改造升级,根据口岸实际,实施口岸污染区治理、节能供暖改造,加快综合能源、清洁能源等基地建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