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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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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有效

口岸所在地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应当加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货物查验监管场地等建设,提升通关保障能力。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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