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托自然地理优势建设极限运动公园、高海拔登山营地等高原体育旅游基地;挖掘藏式传统赛马、赛牦牛、射箭等民族体育项目,开发山地越野、登山、攀岩、漂流、骑行、高原徒步等特色体育旅游产品。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