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促进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利用生态资源、藏医药资源等,开发养老、养生等特色生态康养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