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支持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迭代升级,挖掘藏戏、朗玛堆谐、羌姆、宣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发展多元演艺新业态。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