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阻挠、殴打依法执行工程管理职责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蓄意制造水事纠纷,迫使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改变工程设施的控制运行方案,拒绝执行防汛救灾命令的,对直接责任者及肇事的有关人员,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