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