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学生应当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学会调节自我情绪,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学生应当增强自助、求助、互助意识,在发现自己或者同学出现情绪长期低落、独处寡言、厌学厌世等异常情况时,主动及时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师、同学反映和求助。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