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宽城板栗产业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技创新、质量为本,品牌引领、企业带动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