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投资方式,参与宽城板栗的种植、生产、贮藏、加工、营销、服务等活动。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发挥其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方面为农户服务的功能。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