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第三章 治理和修复第三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入湖河道保护治理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