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六章 群众防空组织第三十六条有效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应当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