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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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有效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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