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取水规模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超出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