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鼓励支持村民居民、志愿者、社会组织,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等定期进网格,依法开展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政策咨询等工作。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