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条例/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四十一条有效鼓励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鼓励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强人工智能、数据挖掘、区块链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开发数据交互、主动推送等智慧场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