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实施“南海”人才开发计划,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围绕种业、海洋、航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打造人才梯次培养项目体系,推动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集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健全本土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土人才创新创业,为培养使用本土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