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第四章 监督的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并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相关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