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领导,将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促进保障机制。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