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支持第二十五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策划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和劳动志愿活动。鼓励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协助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