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制定劳动教育项目清单,组建劳动兴趣小组、社团,组织学生参与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手工制作、家务劳动、电器维修等实践活动,开展劳动技能、劳动成果展示和劳动竞赛。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