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慈善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相关信息、数据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共享,并为公众查询慈善信息、寻求慈善救助等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