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鼓励物业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化服务平台提供助餐、助行、护理、家庭保洁、代购代缴、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